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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京腔

1998-11-04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北京对于中国人来说,它是圣地,每一位走向它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有一种朝圣的心态。这种心态一方面源于它是许多朝天子的落脚点;另一方面它是个巨大的文化心脏,并以其不懈的跳荡供给中国人真正意义上的血液。从这个意义上说,后者更为重要。

“北京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这个定义表述的是同一个内涵。作家原野曾描述过他父亲穿新衣服进京的过程,将普通人对京城的敬畏写得饶有意味。事实上这种情结恐怕每个人都有,但最重要的莫过于文化人。下火车出了北京站,你会感到这里天空厚重,这会让你不由得拘束并且气喘吁吁。

鲁迅是位大师,这一点从他在1920年7月写就的《一件小事》中可以看得出,他对京城表现出了凌驾于其上的某种漠然。“我从乡下跑到京城里,一转眼已经六年了,其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算起来也很不少,但在我心里,都不留什么痕迹……”他老人家可以这样漫不经心他说,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是文化天空的深邃部分。

22岁之前,我没有去过北京,但是敬畏已被不知不觉地培植起来了,我读过的书唱过的歌大多与京城有关,更不消说令人神往的长城、故宫等等物件早在我们心中连接了历史与未来,并以现实的状态显示出来。它太绵长、沉重、以致于有时让人本能地躲避,我便因此失去了成为北京人的机会。

大学毕业时,同学们几乎打破脑袋争进京名额。我不是不懂其中门道,只是因为莫名的恐惧而作了竞争的旁观者而且高唱“好男儿志在四方”。就这样我把自己成功地欺骗了。

1986年秋,我第一次去北京,见到了顺利地进了京的同学们,他们男男女女十余人到北京不过几个月,便全部换上了京腔。尽管其中有的人说京腔仍然平卷舌不分,但这丝毫不妨碍他们骄傲。我登时感觉自己刚从乡下来到京城,犹如在大观园里初睹凤姐、宝玉、黛玉等人风采,我万分自卑。

站在京城里,只要操京腔,就有一种骄傲在他们的神情上奔逸。这不难解释,京腔与京城的文化连接,它仿佛是个角门,进入其中仿佛自己的生命就有了背景,也就找到俯瞰别人的感觉。

设想一下,如果京城压根儿不在北京,而在山东,没准那儿也会有京腔。京腔应该与京都的意义相配套,因为京腔的调子传达的是一种实在的优越感,说上一句便油然而生傲慢。因而,它适宜调侃,更适合斗嘴,它能使人不带脏字便能把对手打入十八层地狱,这全靠腔调来完成。君子动口不动手,这句话对北京土著男女来说再准确不过了。王朔的醒目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发挥了这种优势。

在京城以外,说京腔最容易被人围攻,这极有意味,这里面原因很多,但首先是因为人们厌恶莫名的优越感;其次,仍然是敬畏,京腔总是带出一个宏大的文化背景。

我是近两年才喜欢上北京的,一方面是因为北京人已不再盲目地排斥外地人,他们渐渐宽宏起来,他们开始以礼貌、理智、有教养的语言与行为面对外地人,这一点在下等旅店的服务员以及“面的“司机的行为中可略见一斑。这和鲁迅70年前在“人力车夫”身上看见的一脉相承。当然这也是他们传达骄傲的另一种方式。另一方面也许是我克服了躲避的心态,因为北京的确了不起,北京有历史更有人在这个巨大的文化屋檐下建构着精神的现实与未来。”我们不谈这里的不断涌出的优秀的艺术家、作家,我想说的是我有两位朋友,他们为了一个诗歌问题在王府井旁边的街上站着谈了一个通宵,我想这是今天的北京最了不起的一个景观。

可能京城无意中赋予了他们特定的使命,他们也无意中继承着某种模糊而具体的文化品质,想一想他们在黑夜里用京腔讨论诗歌的崇高时,那情形该多么让人感动。那种自然流露的傲慢变得高贵无比。

(摘自“飞鸟文丛”之《阳光照耀七奶》,丁宗皓著,鹭江出版社1998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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